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公安局关于逾期未处理车辆的公告(2024 年第一期)

2024/04/07 4.6k 阅读 51 点赞

  我局于2023年依法扣留及拖移涉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超标电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一批,共计1057辆(详情请登录 江 门 市 公 安 局 网 站 通 知 通 告 栏 查 询 , 网 址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aj/),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相应的交警大队服务窗口接受处理。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车辆进行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未处理车辆清单(2024年第一期).pdf


  江门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