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江门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和“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3/06 2.4k 阅读 536 点赞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6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4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关于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4〕3号)规定,通过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有关医疗机构报送的价格成本进行成本测算、定价评估和专家论证,形成了《江门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和“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次公示内容有修改意见,请将理由和依据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

  传真:0750-3992990

  电子邮箱:jmsybj@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 江门市建设三路8号公路大厦9楼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并注明“江门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和“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邮政编码:529051


  附件:江门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和“免陪照护服务”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