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所列广东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广东省色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创业管理职业培训学院、广东省母婴职业培训学校、广东新里程旅游技工学校、广东英卫培训中心、广东省社会科学培训中心、广东捷迅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职业培训学院、广东厨艺技工学校、广东捷胜国防交通应急保障中心、广东省南方物联网信息中心、广东省首善文化发展基金会等13家社会组织均存在连续多年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广东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会作出“吊销登记证书”行政处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其他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物品通知书》《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等法律文书,本公告所列13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厅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告送达名单
广东省民政厅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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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告送达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