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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我市2025年普通门诊选点变更开始办理

2024/10/13 6.4k 阅读 432 点赞

  江门日报讯 (记者/蔡昭璐) 记者昨日(10月13日)从市医保局获悉,即日起至12月31日,医疗保险参保人可办理2025年普通门诊选点变更。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门诊定点机构。

  “选点”即选定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办理后在该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近些年来,我市稳步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改革落实落细,持续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其中,我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逐年提高,今年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40元,比2023年增加了120元。

  未进行普通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普通门诊选点新增。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上,可在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定一家;居民医保参保人只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或我市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

  参保人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后,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下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如需变更的,应在本年10—12月办理变更手续。

  目前,我市已启动2025年普通门诊选点变更工作,参保人除了通过“粤医保”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也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医保经办机构或变更后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人还可通过“粤医保”小程序为老人、小孩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变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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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