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公告公示

江门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委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2024/07/03 1.5k 阅读 320 点赞


经江门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委会2024年6月评审通过,12人获得评审中级职称,14人获得初级职称,1人获得初次认定中级职称,16人获得初次认定初级职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上午8:30至2023年7月10日下午5:30止。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内显著位置张榜公示被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时间结束后,要如实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下载),并于2024年7月19日前将《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送至单位所属人社局。

若对下列同志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江门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委会办公室(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必须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对投诉人的投诉保密),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反映情况的联系部门、电话及地址:

部门: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3873779

联系人:温利敏

地址:江门市堤东路93号四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1、评审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2、评审初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3、初次认定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4、初次认定初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5、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江门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委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1:

评审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记者(5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日报社

黎禹君

2

市直

江门日报社

朱磊磊

3

新会区

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陈淑媛

4

台山市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方宝琳

5

恩平市

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广播电视台)

黄进浓


编辑(7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日报社

谭熏清

2

市直

江门日报社

王雪晴

3

市直

江门广播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陈鲜儿

4

市直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马淑欢

5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麦焕婵

6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阮晓雯

7

开平市

开平市融媒体中心

区锐聪


附件2:

评审初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助理记者(2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日报社

黄胜

2

恩平市

恩平市融媒体中心(恩平广播电视台)

郑永豪

助理编辑(12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日报社

陈慧君

2

市直

江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陈洁莹

3

市直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李晓婷

4

市直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周伟斌

5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陈嘉敏

6

台山市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李璐敏

7

台山市

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李显勋

8

台山市

台山市广播电视台

李於学

9

台山市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张晓文

10

台山市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甄凯鹏

11

开平市

开平市融媒体中心

梁景惠

12

鹤山市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伍建军


附件3:

初次认定中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记者(1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市广播电视台

余凤仙


附件4:

初次认定初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

助理记者(11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日报社

陈婵

2

市直

江门日报社

何榕

3

市直

江门日报社

张浩洋

4

市直

江门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谭兵

5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张淑祯

6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梁宝分

7

台山市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邝晓雯

8

开平市

开平市融媒体中心

伍海雯

9

开平市

开平市融媒体中心

许倩影

10

鹤山市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梁莹莹

11

鹤山市

鹤山市融媒体中心

刘湘赣

助理编辑(5人)

序号

所属市(县)区

单位

姓名

1

市直

江门日报社

高玥茵

2

新会区

江门市新会区融媒体中心

黄纪茵

3

台山市

台山市融媒体中心

伍慧彬

4

开平市

开平市融媒体中心

冯颖诗

5

开平市

开平市融媒体中心

谭乐妍

江门市新闻专业中级资格评委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公示.pdf

附件5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告公示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