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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

2025/06/10 1.6k 阅读 285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度执行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2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好属地定点医疗机构于6月13日前确认下一年的采购需求量,并督促做好合同签订工作和后续监管工作。请各定点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第二年约定采购量确认结束后,应通过相关采购平台签订三方购销合同,按要求完成协议采购量,未完成首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应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汇报未完成的情况,未完成的量累计到周期内下一年度。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