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市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2021/11/08 1.4w 阅读 119 点赞


江府告〔2021〕5号


  为进一步优化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和“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需以市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律文书,分别加盖市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市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

  特此公告。


  附件:专用章样式


图片1.png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