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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多措并举强化医药价格监测工作

2023/08/24 1.3w 阅读 407 点赞

  为做好我市医药价格监测管理工作,增强医药价格信息的透明度,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促进医药机构价格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今年6月,市医保局建立了江门市医药价格监测与发布制度。

  一是完善监测机制。制定《江门市医药价格监测与发布制度(试行)》,按月组织开展价格监测,重点监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变化情况,对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及时了解、分析预警,发挥价格监测对市场的引导作用。

  二是规范监测工作。明确医药机构价格监测架构、内容、采集报送、分析等工作流程,采取医药机构报送和各级医保部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价格波动异常项目的调查核实力度,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是优选监测机构和目录。在全市范围内选取50家医药机构作为医药价格监测哨点,类别涵盖定点零售药店、公立医疗机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结合国家医保部门要求重点监测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我市临床实际,选取部分销售金额高、使用频次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作为重点监测项目,统一制作重点监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四是强化分析发布。各级医保部门要会同医保经办机构对采集的医药价格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对存在同上期数据相比价格变动过大、存在“同厂家、同通用名、同规格”药品不同医疗机构销售价格差异过大等情况重点关注分析,定期通过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监测发布,促进医药机构“比价、晒价、合理定价”。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发挥监管和价格调节作用,引导经营者正确行使自主定价权合理制定药品价格,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对医药价格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

(医药服务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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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