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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文解:《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解读文本

2021/10/08 1.2w 阅读 194 点赞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

       (二)《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

       (三)《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

       (四)《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推动基层人才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86号)。

       二、《办法》的实施对象

       通过省“三支一扶”计划统一公开招募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等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四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市、区“三支一扶”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与分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权利和义务、管理服务、帮扶能手评定以及资金管理等。

       四、《办法》实施的预期效果

       《办法》对“三支一扶”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进行了规范,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生活补贴以及“三支一扶”帮扶能手奖励,目标清晰明确,能积极引导“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完成2年服务期,增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留在当地就业的意愿。具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性,其中社会效益是更注重的因素。

       《办法》的实施,可对我市建设一支学历高、素质强、服务好的“三支一扶”人才队伍,建立一批具有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三支一扶”示范实践基地,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力强、评价好的“三支一扶”计划“帮扶能手”,构建一个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的五邑“三支一扶”计划工作体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五、《办法》的有效期

       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咨询电话:0750-3506870


关于印发《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图解:《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政策图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解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