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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4/07/02 2.7k 阅读 457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4〕1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合同签订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