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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

2022/04/21 1.9w 阅读 378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专用工具以及伴随服务提供情况;按照"每月监测、年度考核"的要求,对医保基金拨付及时性和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和回款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组织、指导属地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规范使用医保耗材编码等工作。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配套措施的通知.pdf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