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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4/05/06 2.9k 阅读 189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4〕1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按要求做好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确保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各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耗材产品。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