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法规公文法规公文

【已失效】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等文件的通知

2024/09/28 1.7w 阅读 290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医保中心(分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