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市巾帼职业培训学校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批复

2025/07/08 1.5w 阅读 92 点赞

江门市巾帼职业培训学校:

  你单位报来申请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业务范围由“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开展育婴员(初级、中级、高级)、妇婴生活照护(专项)、保育员(初级、中级、高级)、中式面点师(初级、中级、高级)、中式烹调师(初、中、高级)、美容师(初级、中级、高级)、美发师(初级、中级、高级)、茶艺师(初级、中级、高级)、评茶员(初级、中级、高级)、西式面点师(初级、中级、高级)、餐厅服务员(初级、中级、高级)培训。”变更为“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开展育婴员(初、中、高级)、母婴生活照护(专项)、保育师(初、中、高级)、中式面点师(初、中、高级)、中式烹调师(初、中、高级)、茶艺师(初、中、高级)、评茶员(初、中、高级)、西式面点师(初、中、高级)、养老护理员(初、中、高级)、家政服务员(初、中、高级)培训。”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捐助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5年7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