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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培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03/25 8.3k 阅读 102 点赞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专题培训服务项目

  二、服务期限

  2024年4月-12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以培训学习形式,对全区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基金监管培训,进一步规范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合法、合规运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四、服务要求

  (一)通过现场培训方式。采用开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现场授课方式进行。

  (二)上述培训服务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授课费、场租费、资料费、服务费等。

  五、项目预算

  此次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含税),最终购买服务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六、服务供应商要求

  (一)具备符合条件的证照,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具有开展针对我市医疗、生育保险法规政策、管理、服务及相关领域培训的业务能力,以及有开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和服务等业务培训班的经验。

  七、验收方式

  在完成服务内容后的5个工作日内,服务方可提出验收申请。服务方提出验收申请前,应至少完成并提供采购方认可的相关资料,同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一)服务方已完成相关服务。

  (二)服务方提供医保基金监管培训的完成情况,并经采购方审核同意;提交的有关验收材料经采购方核定后方可进行项目验收。

  八、提供材料

  服务供应商根据本公告中提出的相应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重点提供以下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本情况简介;

  (二)单位资质情况;

  (三)合同草案;

  (四)其他应提供的材料(报价单、培训方案等)。

  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首部和尾部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九、确定服务商

  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服务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服务内容、报价、资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家作为服务商。

  十、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采购方任何有关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采购方全部项目支付资金: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监管;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中12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0-6631997

  十二、公告时间

  有效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3月28日(3个工作日),截止后不再受理报名。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新会分局

  2024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