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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2026年全市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省十大堤围(江门)和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的通报

2026/04/17 1.2w 阅读 319 点赞

各县(市、区)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防汛防旱防风工作实行以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为做好2026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保障防洪和防风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省十大堤围(江门)和大中型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防旱防风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江门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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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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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