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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江门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

2026/04/17 1.2w 阅读 101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1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人社发〔2012〕22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和《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江门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规定,由各级考核工作组对2025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评定,279家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与41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一卫生站、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二村卫生站、台山壹心维美口腔门诊部年度考核结果为无级别。1722家定点零售药店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以上。另有5家零售药店因中止《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未参与此次年度考核。开平市龙翔药店与开平市翠恒堂药房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现按规定将2025年度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2025年度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表

           2.2025年度江门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表

    3.2025年度江门市定点零售药店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表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