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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信息的通知

2026/04/07 1.0w 阅读 449 点赞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10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等文件要求,经办机构应向社会公布签订医保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供参保人员选择。

  现公布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1)、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病诊断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件2)、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障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附件3)、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4)和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附件5)。

  附件:1.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医疗保障门诊特病诊断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3.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医疗保障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4.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中止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5.2026年第一季度江门市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4月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