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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6/01/04 4.8k 阅读 67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5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做好对属地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