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文法规公文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025/12/15 3.9k 阅读 225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医保中心(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5〕3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法规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