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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2025/11/06 1.3w 阅读 217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21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要加强协议续签工作的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签订协议,同时做好协议签订的后续监管工作,确保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有关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回款等相关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31号)执行。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