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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市证券业及上市公司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2026/04/20 1.5w 阅读 309 点赞

江门市证券业及上市公司协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江海区金瓯路233号一栋14层1401室”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群华路15号6幢401室自编07”。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