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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住所变更登记的批复

2026/03/19 1.5w 阅读 52 点赞

江门市社会工作协会:

  你单位报来申请住所变更登记的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材料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同意你单位住所由“江门市蓬江区堤东路105号国际会馆203室”变更为“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54号自编1号楼4层1405室”。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会团体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