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例外情况: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政策政策解读
被收养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2015/10/13 4.6k 阅读 206 点赞
《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例外情况: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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