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27 1.7w 阅读 208 点赞 查看原文 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江教发字〔2019〕7号)延用至2029年1月31日。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2024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