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27 1.7w 阅读 208 点赞

关于延用《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江教发字〔2019〕7号)延用至2029年1月31日。


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