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逾期未处理涉案车辆的公告(第三期)

2023/12/11 1.8w 阅读 411 点赞

  江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蓬江大队于2022年12月31日前依法扣留及拖移涉及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的超标电动车、机动车、非机动车一批,共计8216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详情请登陆江门市公安局网站通知通告栏查询,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aj/)。请相关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或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前往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应的交警大队服务窗口接受处理。逾期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扣留、拖移的车辆进行依法处置。

  逾期未处理涉案车辆清单(2023年第三期).xls



江门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