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符合“互联网+”医保支付服务资格的通知 2025/08/27 2.0w 阅读 42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粤医保规〔2021〕3号)和《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和“互联网”评估流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我中心核查,从发文之日起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符合“互联网+”医保支付服务资格。 江门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8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