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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2/10/16 9.2k 阅读 268 点赞

市医保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29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对属地医疗机构执行中选品种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使用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确保两批省际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落地成效。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