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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5/07/16 9.3k 阅读 530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胰岛素专项接续第二采购年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应及时组织属地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加强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