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批)

2025/01/16 1.3w 阅读 273 点赞

关于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0批)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校车驾驶资格,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现将我市注销校车驾驶资格人员名单(共计12人)在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

  jmsgaj/ zwgk/tzgg/ index.html)公布,并在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蓬江区建设三路128号)公告栏公告。

  咨询电话:0750-12123。

       附件:江门市注销校车驾驶资格人员情况表(2024年第10批).xls

       江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