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发布文件发布关于废止《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2024/01/30 1.8w 阅读 136 点赞 查看原文 JMBG2022021 江环〔2022〕145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公安局 关于废止《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 “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上级政策要求,鉴于“黄标车”已基本淘汰,现决定《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江环〔2015〕271号)自2022年8月5日起予以废止。(联系电话:12345)(此件为增补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文件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