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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2024/01/30 1.8w 阅读 136 点赞

   JMBG2022021

  江环〔2022〕145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江门市公安局

  关于废止《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

  “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上级政策要求,鉴于“黄标车”已基本淘汰,现决定《关于江门市实施第四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管理的通告》(江环〔2015〕271号)自2022年8月5日起予以废止。


(联系电话:12345)


(此件为增补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