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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医技楼一层核...

2026/10/25 1.4w 阅读 448 点赞

【详细信息】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粤环审〔2026〕207号
项目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医技楼一层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许可类别普通              
许可内容同意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内容实施            
许可证书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医技楼一层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许可编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12440606456088098G




法定代表人姓名蓝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许可决定日期2026年10月20日            
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10月20日            
许可有效期至长期            
许可机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有效              
备注


【正文信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医技楼一层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

  你单位报批的《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医技楼一层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编号为GZDS环评2026016)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退役项目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顺峰社区金沙大道1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中医院)顺峰院区内。项目主要内容为:对顺峰院区医技楼一层核医学科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施退役,退役后将该旧核医学工作场所开放为无限制工作场所使用,该核医学科原有SPECT及部分物品搬迁至医院红岗院区2号住院楼负一层核医学工作场所继续使用(该部分另做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以及广东省环境辐射监测与核应急响应技术支持中心出具的技术评估意见,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内容以及辐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工艺流程和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项目在退役中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辐射安全责任,对退役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测,确保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完成清理,保证退役过程辐射安全,确保辐射工作人员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5毫希沃特/年,公众有效剂量约束值低于0.1毫希沃特/年。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完成后,你单位按规定程序重新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

  六、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七、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送至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10月20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务公开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