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政策通知公告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宣传短信发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4/12/01 1.5w 阅读 439 点赞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宣传短信发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对象:江海区辖区参保人。

  (二)项目内容:在项目服务期间,服务供应商提供医保宣传短信发送服务,短信发送数量不少于40万条。

  (三)项目需求:供应商短信软件服务平台需符合以下功能或条件:

  1.全网通。保障采购方提供的手机号码能准确及时地接收短信。

  2.低延时。采用高并发的方式进行短信的低延时发送,要求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发送大量的短信。

  3.高容错。要求对于发送失败的情况具有重发机制,能准确地查询发送的历史记录。

  4.服务供应商能随时提供短信服务日志记录,以供采购方核算使用。

  5.服务供应商与采购方协商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和安全管理协议,以厘清相关保密和安全责任。

  四、项目投标最高限价

  此次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1.4万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结算方式

  本项目资金结算方式为合同签订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其他具体细节条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内商定。

  六、服务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服务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服务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三)供应商应具有开展过同类工作的第三方辅助服务经验。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七、确定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属于自主采购项目。通过在江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供应商报名并登记。由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政府采购工作小组依据服务内容、报价、资质等条件进行综合评议,确定一家作为中标供应商。

  八、递交报价的相关材料、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报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资质资格的简介和证明材料;

  2.项目报价明细表;

  3.相应服务内容和用户需求的具体方案;

  4.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加盖服务方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需注明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服务方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8:30-12:00、14:30-17:30)。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被接受。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崇德路15号2层)。

  九、违约责任

  服务方须对任何有关采购方的资料保密,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超过采购方委托的服务范围。服务方存在以下违约行为则终止合同,赔付已支付费用:

  (一)不接受采购方的考核或抽查;

  (二)服务态度恶劣,给采购方造成了严重影响;

  (三)没有按照采购方要求的数量、质量、时间和内容完成服务,经双方协调还是不能按时完成;

  (四)中选后将服务项目外包其他单位;

  (五)不服从采购方对数据安全的管理要求,未经采购方同意,直接或间接以告知、公布、发布或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项目的有关数据。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联系电话:0750-3898716。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

  2024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