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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1.8w 阅读 474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2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属地相关医疗机构做好本次续签中选药品的合同续签工作,落实好续签中选药品有关医保基金预付、医疗机构回款等工作,加强续签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五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