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文法规公文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 2024/12/23 1.8w 阅读 207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医保中心(分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异地就医月结工作,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10号)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法规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