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文法规公文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2023/12/28 1.4w 阅读 44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业务经办规程(试行)》有效期的通知江门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法规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