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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6/04/16 1.3w 阅读 265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8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做好两批次集采中选产品的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及时结清中选产品货款,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要落实集采结果执行的监管责任,主动开展监测分析,及时掌握中选产品的实际执行情况;要畅通医疗机构的沟通和反馈渠道,发现中选产品不能及时足量供应的,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保障供应,经督促后仍不能满足临床需要的,医疗机构可切换采购其他中选企业产品,保障临床使用,相应采购量视作完成协议量。各县(市、区)医保部门收到属地集采中选产品质量相关投诉等信息后,及时向属地市监部门反馈,并及时跟进处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6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莫西林等两批次药品集采中选结果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zip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