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目标任务,提升健康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6〕19号),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联合制定了《2026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2026年10月28日
2026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坚持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加普惠可及,按照国家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服务对象:辖区常住居民(指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以高血压、2型糖尿病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肺结核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包含在我省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
绩效目标:2026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见附件1。
二、重点任务
(一)控制危险因素降低发病风险。
1.提高健康教育效果。各地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制作的宣传物料,应标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字样。各地要根据岭南地区季节特点、疾病流行情况、居民健康状况以及主题健康日等,利用好知识库、指南、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为基层机构)每年主动推送健康信息不少于12次,其中至少包含1次个性化健康指导,引导居民践行“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2.促进疫苗接种。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26年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落实周末疫苗接种全覆盖(周末至少安排半天)。做好农村地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工作。优化服务方式为适龄女童提供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接种服务。
(二)提高基层慢性病健康服务质效。
3.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体重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开设健康体重管理门诊,开展健康宣教、评估干预、随访管理,并与上级医院建立转诊协作机制。引导居民主动参与慢病风险筛查,尽早发现高危人群,及时开展健康评估、健康体重管理、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等非药物干预指导。
4.推进慢病分类分级健康管理。为慢病患者提供预防、筛查、诊疗、康复连续性健康服务,结合慢性病患者的年龄、血压血糖控制情况、并发症发生情况等将其分为红、黄、绿三类,分级开展健康服务,优化服务频次和内容,集中有限资源加强高风险患者管理。对同时患有2种及以上慢性病的人群开展多学科综合评估,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合并整合随访服务。将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膳食运动基层指导要点嵌入各地基层机构医生工作站或相应诊疗信息系统。
5.加强并发症管理服务。各基层机构要按照国家基层高血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防治管理指南加强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与靶器官损害评估、诊断、鉴别诊断及治疗,有条件者结合临床决策辅助系统提升规范诊疗。对超出机构诊疗能力的患者,采取必要的初步处理或抢救措施,并同步启动向上转诊流程。
(三)做实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6.强化儿童健康服务。落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强化体格检查、科学喂养(合理膳食)指导、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视力筛查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提升随访质量,保障儿童等重点服务对象安全。
7.加强生育支持。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目标人群调整到城乡居民,并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项目整合为优生优育服务项目。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开展优化生育政策宣传和服务。
8.做实老年人健康管理。多形式提升体检可及性,规范组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和中医体质辨识,结合居民意愿,合理开展老年人胸部数字化X线摄影(DR)正位检查。做好视力听力粗测判断,继续开展认知功能初筛。根据健康状况、年龄等为老年人提供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对健康风险较高的相应增加随访频次。
9.提高老年体检质量。体检(含中医体质辨识)结果通过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等形式及时反馈给个人或监护人,对体检中发现的慢病及时诊断并按规范纳入健康管理,其他健康问题提供针对性健康指导、咨询或转诊建议。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要在2026年12月底前对辖区基层机构完成一轮老年人健康体检的指导和质量控制。
(四)加强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治理和应用。
10.提升档案数据质量。以县(区、市)为单位统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或实现县域内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汇聚,推进医防协同,强化信息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已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数据核查清理,定期组织档案真实性、规范性核查。各地市根据本地信息化基础,加强电子健康档案首页规范建设。以地市为单位推进电子健康档案首页数据向省平台归集。
11.推进档案务实应用。2026年各县(市、区)要全面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开放,并向居民提供健康信息纠错反馈渠道。依托紧密型医联体信息化建设实现基层机构与二、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信息互通共享。各地要加强对健康档案数据的分析利用,每地市每年至少形成1份基于电子健康档案的居民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并实行1项有针对性的社区健康干预措施。
12.推广医学人工智能辅助技术的应用。用好省级“粤医慧诊”和“粤医智影”AI辅助工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疾病筛查诊疗、慢病防治、体质辨识、随访管理、健康评估、健康教育、绩效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场景应用数智赋能。引导居民使用可穿戴设备开展自我健康管理,推广便携式智能化设备采集随访数据自动归入电子健康档案。
(五)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获得感。
13.开展主动服务。各基层机构要开展“进村庄、进社区、进楼宇、进家庭、进机关企业、进学校、进养老机构”等活动,面向不同人群分类规范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组织基层机构与辖区网格对接,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间、地点、服务对象和内容等信息及时推送至村(居)民。
14.实施健康积分兑换。各地要把签约履约、健康管理、健康指标改善转化为“健康积分”,兑换健康服务,有条件的地市搭建线上积分管理系统,支持线上查分、预约兑换,推动居民主动参与健康管理。
15.发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势。基层机构围绕辖区重点人群健康需求,结合特色专科优势设置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医保基金和居民付费相结合的付费机制,向签约居民开放优先预约权限、绿色转诊通道、预留上级专家号源,提高居民签约积极性。深化签约服务“六个拓展”,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有感”行动,鼓励签约一个居民,关注一个家庭。
(六)提升服务效果。
16.健全质量控制机制。市、县要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实施本地质量控制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持续组织专题培训、地区交流、专家驻点指导、日常监测。省级技术指导单位(附件2)要在2026年底结合专业加强培训指导。基层机构要深化医防融合,优化服务流程。
17.提升项目机构服务能力。各地要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相应指南要求,指导项目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场地、设备、药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指引》(国卫办基层函〔2025〕439号)建设“一站式”基层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心,2026年底力争70%的机构达到基本条件。基层机构要建立与基本公卫服务挂钩的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绩效薪酬分配机制。
18.加大医防协同。推动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与辖区基层机构畅通上下转诊渠道,根据居民意愿及时汇总、推送已确诊、病情稳定的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65岁及以上失能失智老年人信息至其常住地的基层机构。省级将制定“一重三高”工作方案,提升基层对超重肥胖、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血脂的健康管理水平。
19.加强资金管理。各地将上级提前下达资金、本级安排资金均纳入年初部门预算,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性,及时、足额落实经费,分解绩效目标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执行进度,不得截留、挪用。基层机构要优化请款、报账等程序,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乡镇卫生院要落实村卫生站补助资金预拨制度,按照服务数量、质量及时足额拨付补助资金。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提高健康绩效。启动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化工作当量试点。
三、组织保障
202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99元,中央和省级2026年基本公卫服务补助资金已下达各地和省直管县(粤财社〔2025〕272号、粤财社〔2025〕311号、粤财社〔2026〕94号)。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6〕56号)和我省实施细则规范资金管理。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省财政厅强化资金穿透式监管。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开展2026年度省级绩效评价,重点核查资金落实和管理情况、服务真实性规范性、健康改善和满意度,对弄虚作假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抓好2025年度评价问题整改,补齐绩效扣减资金,依法依规开展202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聂辉,联系电话:020-83828152;
省财政厅联系人:耿长河,联系电话:020-83170491;
省中医药局联系人:龙康君,联系电话:020-83848467;
省项目办联系人:王晔、李雪,联系电话:020-31051006、020-31051192,电子邮箱:sjkzx_jcdbs@gd.gov.cn。
附件:1.2026年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目标表202610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