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文法规公文江门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的通知 2025/08/19 1.0w 阅读 21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继续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5〕1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法规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