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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

2023/10/30 1.7k 阅读 268 点赞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242号)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加强对属地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进度的监测监管,督促医疗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确保协议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两批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