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公文法规公文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2022/05/29 6.2k 阅读 214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市、区)医保局(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胰岛素专项)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10号)转发你们,请及时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签订三方购销合同,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落实预付和结余留用政策,加强采购、使用情况监测,督导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和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 江门市医疗保障局 江门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法规公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