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逐梦路,政策伴前行。为持续优化就业创业环境,拓宽青年发展渠道,我市整合优化多项利好举措,推出“五有”政策包,助力高校毕业生在人生新赛道笃定前行。
一是实习见习有补助。
1.高校学生实习实践补贴。来自符合条件的江门市人才工作合作高校并纳入江门实习实践计划的,按本科900元/月/人、硕士1200元/月/人、博士18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实习生活补贴,“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港澳高等院校学生生活补贴标准提高300元/月/人,即本科1200元/月/人、硕士1500元/月/人、博士2100元/月/人;往返江门交通补贴标准按学生院校所在地确定,最高2000元/人/次。
2.就业见习补贴。用人单位组织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每月按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每人每月按不高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是就业有补贴。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可享受300元/人/月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求职创业补贴。在江门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学年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城乡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职工家庭)成员;(2)特困人员、残疾人;(3)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一次性3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三是创业有扶持。
1.一次性创业资助。在我市创业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一次性10000元创业资助。
2.创业租金补贴。在我市创业的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初创企业满6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租赁场地用于经营,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每年度最高6000元创业租金补贴,累计申领时间不超过3年。
3.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如有资金需求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个人贷款最高6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500万元,将获得50%财政贴息。
4.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入驻江门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可享受最长3年免收租金、公共物管费、公共水电网络费等扶持。
5.税收优惠政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四是安居有保障。
1.人才房票政策。对在江门市就业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家庭名下在江门市区无城镇住房的,可以同时领取一定面值的政府补贴“人才房票”(1万元)和企业补贴“人才房票”(按所购房屋单套建筑面积分档进行补贴3-5万元),可在购买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人才房票”房源库的新建商品住房时使用。
2.青年驿站服务。面向来江求职、面试、实习的青年学子,各县(市、区)联合城区优质酒店打造青年驿站,为来江短住青年提供最长达1个月的免费入住及岗位推荐、就业辅导、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3.青年安居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应届毕业生在本市区(含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可申请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首月免费,自第二个月起根据《江门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方案》规定的同地段房屋市场价基准租金标准50%计收。
五是服务有温度。
1.高校毕业生“邑就业”服务菜单。专属高校毕业生的“一站式”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整合打包了政策宣讲、岗位推送、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实习见习、求职招聘、创业孵化等服务事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高校毕业生可通过“江门人社”微信小程序电子版服务菜单,采取“定期巡回+按需预约+个性定制”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政策随问随答、岗位一键查询、活动提前知晓、培训在线预约。
2.高层次人才服务。开拓179家全市人才服务点,构建了“基础保障+发展支持+生活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框架,为全市高层次人才提供政务服务、安居保障、医疗康养、配偶就业等11项服务。分级分类发放人才权益,涵盖旅游景点、文化休闲、餐饮美食、酒店住宿等各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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