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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及服务指南

2026/06/17 1.6w 阅读 358 点赞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准备什么材料?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具有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符合以下任意一种类别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

1.大龄失业人员。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申请材料: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的人员。

申请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的伤残证件;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指在民政部门低保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

申请材料:①《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城镇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申请材料:①户口簿;②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③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5.农村零转移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指户口簿显示住址在农村的同一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

申请材料:①户口簿;②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材料;③家庭户口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人员均处于无业状态的承诺书;④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而失去全部土地的农民。

申请材料:①村集体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地被征收材料;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7.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年(含1年)以上人员。

申请材料: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8.戒毒康复人员指经过戒毒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申请材料:①经过戒毒治疗并已康复材料;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9.刑满释放人员。指刑满释放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申请材料:①刑满释放材料;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10.精神障碍康复人员。指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康复后回归社会的人员。

申请材料:①经过精神障碍治疗并已康复材料;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11.失业6个月以上的退役军人。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且在申请认定时已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

申请材料:①退出现役材料;②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12.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指需要赡养同一家庭户口中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重大疾病参照我国保险行业适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

申请材料:①户口簿;②申请之日前3个月内由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和签名、医院盖章的材料;③江门市户籍: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常住地核发的《居住证》或可校验的电子《居住证》申请办理。

二、办理的途径有哪些?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先办理失业登记(参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1uq1BBzagbRYNgPysIfwKA

失业登记,解锁新起点!点击查看江门市失业登记办理指南!)江门市就业困难认定以自愿申请为原则,可通过:

(一)PC端办理。上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搜索“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点击“在线办理”。

(二)现场办理

1.江门市户籍人员,可到户籍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办理。

2.广东省内其他地市户籍且常住地在江门市的人员,可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乡镇)或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办理。

(三)手机端办理

微信搜索“粤就业”小程序,选择“办事中心”—“就业援助”—“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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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多久才能查询办理结果?

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后,通过初审、公示、审核完成认定,于21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后将会以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或进入“粤就业”小程序进行查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有什么服务和管理?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要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管理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服务。

Ⅰ级就业帮扶:1个月内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1次职业指导、1份就业扶持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3个岗位推介,并可根据其实际需要提供培训、见习、创业指导等服务;

Ⅱ级就业帮扶:1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主动联系服务,加大岗位推介等服务力度,并跟踪解决其就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Ⅲ级就业帮扶:认定2个月后仍未实现就业且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个性化的“一人一策”兜底援助,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五、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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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